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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9    点击: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工字[2025]17 号


关于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以及2021 年 5 月17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教龄荣誉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启动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30 年教龄荣誉证书”办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和对象

1.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并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教师;

2.能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各项义务的人员,累计任教满30

二、计算教龄的办法

1.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均应计算为教龄。

2.计算教龄时,按其参加教师工作当年当月起算,至2025年6月底止

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3.由于冤、假、错案而离开教师岗位,平反后又安排从事教师工作或作退休处理的人员,被错处理的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4.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其兼课的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5.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原工资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师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借到其他部门工作一年以内的,其被借用的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7.受各种处分的教师,受处分期间仍在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8.代课教师录用为公办教师的,其教龄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代课教师时起算。经组织批准调动,手续齐备,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教龄。

9.教师退职、辞职、辞退后重新参加工作,仍从事教师工作的,其前后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教龄。

10.军事院校的教师,转业后继续从事教师工作的,其军事院校和地方学校的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教龄。

上述计算教龄的办法,只适用于审核和颁发30年,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待遇涉及教龄的,分别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理时间及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要求的教师认真填写《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格式不得修改),并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3点前交至教师工作部8008办公室,电子版请传至QQ邮箱 1412173792@qq.com.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推迟到下一年补办。

(2)学校进行初步审查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事处负责查阅本人档案进行教龄初步审查。

(3)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符合“30 年教龄荣誉证书 ”颁发条件的,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4)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教师工作部统一向上级部门申报,经审核合格者,颁发“30年教龄荣誉证书”。

四、其他有关要求

根据《贵州省教师》有关规定,任教满30年以上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教师退休后,享受100%的退休金待遇。

该项工作关乎教师的退休待遇,请各部门、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本学院的教师,及时申请办理。

附件:1.《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审批表》

联系人:田文苑联系电话:13618512421

教师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