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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校企合作战略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4-11-19    点击: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校企合作战略框架协议

 

 

甲方: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冉江舟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联系电话:

乙方: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徐以发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188号

联系电话:0531-88878777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是贵州省建校最早的卫生健康类职业学校,是贵州省第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全国唯一康养特色职业本科大学。学校成立于1939年,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248亩。主校区位于观山湖区,毗邻奥体中心,设置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与康复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医药工程学院、智慧养老与现代家政学院、体育与文旅学院、眼视光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机构,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济南市文明单位。公司始终专注于医学信息化领域,致力于数字人体数据的开发与应用,面向临床医疗、医学教育与生命科普三大领域提供多层次产品和技术服务,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医学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公司的产品目前已经覆盖国内近千家各类医学院校、医院、科技场馆以及全球二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本着“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校企合作”有关事项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建设目标

为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精神,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促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创新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国内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现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并在国际前沿热点问题上实现创新和突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医学专业,培养一流医学人才,服务健康中国建设。本着资源互补、需求对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为甲、乙双方强强联合,开展校企合作,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综合实力。

二、合作方式

名称: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校企合作战略协议

合作期限:五年(2024-2029年)

具体日期以签署本协议的日期为准。中间第三年时,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对本协议进行一次调整。五年期满后,双方另行商定共建事宜。

三、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特长,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达成以下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联合开发:数字化教学系统、精品课程、虚拟仿真项目、个性化软件类定制等,双方共同组建团队确定具体合作项目事宜。

2.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项目申报:教学科研成果申报、研究课题申报等。双方积极运作联合申报教学科研成果事宜。

3.甲方的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思路,可优先在乙方进行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甲方推出的新产品,优先在乙方进行使用,取得经验积累资料。

4.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冠名赞助甲方院校内的相关学术活动及比赛。

5.双方定期展开产业及技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交流双方的最新动态以及相关的技术成果。

6.双方共建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产业研究院、实验实训中心、培训中心等平台,双方共同建设教学科研及临床应用等系统、软件、项目等。

7.甲乙双方共建“双建双创教学实践基地”,根据合作项目情况互派人员到对方实习实践。

四、知识产权约定

1.在本合作协议之下,甲、乙双方各自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由完成方单独享有,各自完成的研究成果由完成方单独享有。

2.甲、乙双方合作产生的(包含阶段性成果以及最终完成成果)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甲、乙双方合作中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有。

3.甲方对共有知识产权、共有项目成果享有免费使用权,可进行科研、教学等非营利性目的的使用,在不涉及技术秘密和不影响乙方商业利益的前提下,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对外发表论文等。乙方对共有知识产权、共有项目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对共有知识产权及共有研究成果进行营利性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可转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相关共有成果进行盈利使用。甲方同意,同等条件下,对双方共有部分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5.相关教学成果转化后的产品、双方基于共有知识产权、共有成果展开的相关合作项目,秉承“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6.基于共有知识产权以及共有研究成果下的相关课题申报、人才工程项目申报以及申请相关国家资助资金等事项,秉承“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五、保密

1.甲方涉密人员范围:甲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可能了解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2.乙方涉密人员范围:乙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可能了解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像数据、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一方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协议另一方报告。

4.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条款应永久持续有效,且不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的无效而失效。

5.协议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含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

六、协议联系人

为更好的履行本协议,双方指定相关联系人展开合作。

甲方的联系人为: 职务:科研处处长

乙方的联系人为:职务:总经理

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合作方。

七、协议变更和解除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合作事宜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或修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双方就协议的签订、履行等内容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关于合作的有关约定(包括口头约定、书面约定、框架协议等形式)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乙方: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公章 公章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