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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收缴教师公租房租金及 代收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7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及各承租人:

根据《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贵阳康养职业大 学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贵阳护理职业学 院教师公租房租赁合同》,现开始收缴2024年10月21日至 2025年10月20日教师公租房租金及代收物业管理费,现将 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缴费标准

承租人需缴纳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教师公租房租金及代收物业管理费,其中博士承租人公租房 租金及代收物业管理费从2024年12月28 日起开始计算, 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教师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按建 筑面积计算缴纳公租房租金(5元/平方/月)及代收物业管 理费(1元/平方/月),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附件2。

、缴费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三、缴费方式

通过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微信公众号智慧缴费平台 进行租金及物管费缴纳,请各位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 费,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